9.10烟台新闻,烟台昨天新闻

0 2025-03-07 07:09:07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9.10烟台新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9.10烟台新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烟台:荣祥海鲜酒店私设停车场,停车12分钟收了3块钱, 你怎么看?


荣祥海鲜也算得上烟台一家比较有名气的老字号酒店了,虽然我不住在烟台,但我也久闻其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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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为一家酒店,可能会门庭若市财源滚滚,入餐者络绎不绝,会造成停车难,也可能因此而影响其红火的生意。可以理解,其会想方设法增加停车位,吸引招徕更多的顾客,追求利益也不可厚非。








如果是面向社会的停车场,除了要有正规审批,更要有规范的明码标价。烟台是一座旅游城市,外来人口和车辆会随旅游季节的到来大批涌入,毗邻不远的烟台山是烟台的标志性地标,阜民街、海关街等处也会成为外地游客用脚丈量的风水宝地。山东的很多地方在停车收费上比较透明公正,像省城济南、鲁中淄博都是2、3元/小时的收费(济南是分区域收费不同),应该是不满15分钟不收费。12分钟收费3元是不规范的,是人为随意乱喊要的价,更佐证了这是一处有问题的“停车场”,需要有关方面“以示正听”。

烟台是座美丽的海滨城市,天海相接散发着无限魅力,有着清新的空气和碧海蓝天,谁都知道她在黄海之滨闪耀着明珠之光。滨海路是外地游客必到的打卡之地,也有很多自驾游的朋友光临。之前去貌似免费,因为并没有收费标志,可也有人在私自收费。

烟台这座城市并不是很大,质量却很高,更有璀璨的历史沉淀,烟台山周围有着众多的老烟台痕迹,也是芝罘之外其它区无法比拟的“根红苗正”。希望烟台不要短视,着眼未来,用胶东人热情古朴的胸怀做好东道主,让这座独处一隅风格清新的城市散发出她独特的光芒。

我是在外地的胶东人,爱家乡,爱烟台,愿她富饶美丽永远是让人恋不够的“故乡的云”。

胡说八道~荣祥海鲜舫旁边的临时停车场是朝阳街北部湾指挥部临时建设管理所有.与荣祥毫无关系.现在的餐饮生意都不景气.荣祥不可能自找没趣.……芝罘区海岸街未搬迁群众

向福山区学习,让利于民,哪怕收费也要收的正规合理!养马岛上,停车5元,也不主动提供票据!烟台栈桥公路边上的停车位也收费?是交警在画线收费吗?公路归谁所有?感觉到处收费,遍地开花

现在鲍某明把与李某星的关系往″童养媳″方面指认。这违法吗?

4月8日晚,有媒体曝出一则资本圈惊天大新闻,山东烟台一家上市公司高管鲍某明以“养女”名义控制一名女孩李某星长达4年之久,并对其进行多次性侵,第一次性侵时李某星刚满14周岁。

李某星生长在单亲家庭,其母认为女儿一直不顺利,出于迷信考虑欲为李某星寻找一养父母冲灾,2015年9月,鲍某明以养父的身份领养了陈某星,并将其带走,12月鲍某明在天津老家对陈某星进行了第一次性侵。

李某星称自第一次在天津被鲍某明性侵后,在北京又不断被性侵,2016年起以“父女”关系住在山东烟台世茂海湾公寓内,2019年4月李某星发高烧并在生理期又遭强暴,促使受害人报警求救,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经侦查后综合各种证据认为鲍某星没有犯罪,后经受害人律师提供了新的线索,芝罘分局在10月9日决定立案侦查。

现在案件正在侦破过程中,鲍某明称是在和陈某星谈恋爱,今后是准备和她结婚的,还出示了些双方微信聊天记录,里面陈某星多次提到“亲爱的”“结婚”等亲密内容,陈某星还提到让鲍某明再等她2年,二人还约定去拍婚纱照,不过该聊天记录真实性尚未确以。

现在不管是谈恋爱也好,今后准备结婚也罢,关键是在李某星14周岁时,到底鲍某星有没有性侵她?因为14周岁以前属于幼女,和幼女发生性关系就是犯罪,但要拿到这个证据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果鲍某明死咬着养着陈某星就是养大后当老婆的,我们也只能在道德上谴责他,但这并不属于犯法行为。

目前,针对鲍某明性侵一案,引起了上级的高度重视,最高检察院和公安部已派出联合督导组赶赴山东,最终案件定会水落石出。

谢谢阅读

以我判断,鲍某某即便是要把李某星与他的关系往童养媳方向引导,也首先会矢口否认他与李某星在未满14周岁时发生过性关系。而且,这样做并不是明智的做法。

不过从全案综合资料来看,李某星跟他到北京读书时,已经十四岁,而且李某星控诉的第一次强奸也发生在十四周岁。而十四周岁刚好就越过了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法律界限。

这或许就是警方很难立案或者立案后很难定罪不得不撤案的原因:

第一、他们三人关系过于复杂,鲍某某是单身男性,李某星的母亲却将女儿交给鲍某某做养女,这无异于明知羊入虎口还偏向虎山行。一个单身壮年男性和一个小荷才露尖尖角、情窦初开的豆蔻少女,要是不出点事都不像是饮食男女;

第二、目前李某星母女指证强奸,倘若真有过硬证据,警方不敢不立案,更不敢立案后莫名其妙销案,因为这不是二三十年前老百姓法治观念淡薄的时候。一定是无法拿出过硬证据,只有书面指证,没有过硬证据形成证据链,按照疑罪从无原则,警方无法送检,只能放人销案;

第三、即便是有带精血的纸巾、内裤等证据,但是女方再也拿不出其它可以证明强奸的过硬证据(比如殴打伤痕、恐吓器具、合乎场景的描述推论等),那也只能说明两人发生了性关系,倘若鲍某某能够对这种关系有一个合乎情理的说明,并采用旁证或物证,抵死不承认强奸,警方也是没有办法定罪的(因为他们原本事实上已经是一种双方同意的同居关系,这里的同居仅指单独住在一套房子内,不作其它引申)。

第四、鲍某某是资深法律工作者,而且是实务法律工作人员,他肯定清楚风险和如何规避风险,在现代法律严谨的以证据和事实说话的精神下,有了彼此间的复杂关系,在没有过硬场景理由和伤痕证据的情况下,他拒不认罪,要定性为强奸,难上加难。

那么,我个人认为,鲍某某不会将与李某星的关系往童养媳方面引导。因为这是现代法制社会,引导为童养媳,正说明了他与李某星的母亲违背李某星的意志,为她安排了婚姻,而鲍某某据此强奸了她,那会为给他定性提供非常合乎情理和逻辑的依据。

所以,以我判断,他只会将事情朝着李某星母女有意安排李某星与他主动发生性关系,然后在没有达到财物补偿时翻脸不认人,指控强奸,这是一个阴谋与诬陷。

这样一来,加上李某星事实上与他单独同居,长期并未离开,还享受他的供养这样的情节相佐证,他的说法便有了立足的根基。

什么叫,我觉得可能事情真相就是这样,一个正常妈妈不会也绝对不可能把一个14岁1.7米的早熟的女儿,给一个正当壮年没有老婆的男的养,我觉得事情本质可能就是这样的。。现在反目成仇了,当然,这只是一种猜测,一切听警方调查结果。。这男的犯罪肯定脱不了,这妈妈我觉得帮凶可能性很大,孩子是无辜的受害者。。

现在鲍某明把与李某星的关系往″童养媳″方面指认。这违法吗?

年龄很关键。根据报道来看,鲍某与李某建立收养关系时,李某已年满十四周岁。虽然从《收养法》来看,鲍某与李某的收养关系并不合法,但并不能否认鲍某对李某存在事实上的收养和监护关系。

十四岁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年龄。因为根据法律规定,未满十四周岁的妇女属于幼女,不管幼女是否自愿,与其发生性关系都将涉嫌强奸罪。一旦年满十四周岁,虽然还是未成年人,虽然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对于双方自愿的这种情况便不再受法律追责。若双方是“童养媳”,这个更多的是一种畸形情况,鲍某与李某发生关系也就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达不到犯罪的严重程度。

另外一个则是自愿性。不管是什么关系,甚至是特定情形下的夫妻关系,违背妇女意愿的性行为都将可能涉嫌强奸罪。但是这个性犯罪的取证及认定上确实存在难度,特别是发生在一些具有恋爱等特殊关系,或者共同居住生活的人员之中,往往因为这些特殊关系而对于自愿与被迫之间难以认定。鲍某的这个案件同样存在这个问题。

首先女的当初肯定超过14周岁了,而且二性关系都是你情我愿的事,不然二次立案男的还能出来?其实女的说白了就是养的小情人而已,女的从小到大家庭不幸福,严重缺爱,缺钱。女孩对男的有严重情感及金钱依赖。男人因工作原因经常不在家,她怕男人离开她,吃醋,吵闹,自杀,报假警。然后就开始各种作……男的厌烦了,开始逃避……女的才出此下策想搞臭或者让男的求饶,最终回到她身边……

烟台金矿爆炸企业迟报,为何30个小时未被发现?

1月12日新华时评发表题为:迟报矿难,就是与人民为敌的文章,文章指出。

导致22人被困的山东烟台栖霞市笏山金矿事故,迟报时间长达30个小时。涉事企业对生命的漠视,无异于草菅人命,就是与人民为敌,国法必不容。

烟台市发布的消息显示,这起事故发生在10日14时,但企业向栖霞市应急管理部门报告时,已经是次日20时。长达30个小时的时间里,企业虽然组织了救援,却始终没有向栖霞市应急管理部门报告,直到发现救援难度超出自身能力,才“揭开盖子”。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重大事故早报、快报,早已成为共识。第一时间上报,意味着政府部门可以更早、更专业、更大力度实施救援,为被困或受伤人员争取更大脱险机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就明确规定,事故单位负责人在接到现场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地方政府部门上报事故信息。同时,国家有关法律对迟报、瞒报事故有严厉的惩罚规定。

然而,在一道道“高压线”面前,总有个别企业和地方政府部门存在侥幸心理,事故发生后不是抢时间争取救援力量,而是“争取时间”将事故“大事化小”,企图逃避处罚。直到藏不住了,才向上级政府部门“求救”。

迟报,消耗的是被困人员脱困生还的机会。笏山金矿事故中,第一时间上报和拖延30个小时之后上报,可能导致22名被困人员最终的命运截然不同。置22个鲜活的生命于更加危险的境地,这样的企业将永远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春节将至,每个家庭都期盼团圆。我们期盼22名被困人员能尽快脱险,也期待着有关方面尽快揭开践踏生命的企业的“黑盖子”,一查到底,给人民一个交代。

央视新闻微博评论也指出:

山东烟台栖霞市笏山金矿事故致22人被困,迟报时间竟达30个小时。救援是与死亡赛跑,迟报乃安全生产大忌,不能容忍!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发生事故后不得迟报、瞒报。救援还在紧张进行中,愿被困人员平安归来。而对其中所涉责任,需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有三方面原因:第一肯定是主要负责人对事件抱有幻想,觉得可以凭借自己的力量能救出所有的人;第二是缺乏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像是这种爆炸必须有专业人员修复,且必须设有逃生井,但都没有就看运气了;第三应急管理局也不想上报,你看看他们的话很有内涵,估计有内部人姑息养奸,不想在敏感时刻出事,但纸里包不住火罢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9.10烟台新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9.10烟台新闻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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